各部门:
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川委群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纪工委工作通知要求,现转发各部门(见OA系统),请各部门于1月16日下午5:00前,组织科级及以上干部(即享受了管理干部职务津贴的人员)学习并签订“党员领导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附件1),并于2014年1月16日下午5:30前书面报送“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情况报告”(附件2)到纪监审办公室,联系人:林刚,电话:14780047815。
填报要求:
1、本通知所指的“附件1”和“附件2”即为川委群组发〔2014〕1号文件的相应附件,请打印填写。
2、部门上报时,“附件2”只需要1份,“附件1”的份数与部门科及以上所有干部人数一致,若不一致的部门,2014年2月底至6月底必须每月上报一次报告及相应的承诺材料。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此为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
4、院级领导干部承诺签订及汇总统计由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
专此通知。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