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原纪监审办公室)是1993年7月原中共川北教育学院委员会川北教院委字(93)第15号文件决定,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合署办公,成立纪监审办公室,2017年7月审计处单独设立,现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一、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常设工作部门,在学校党委及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校纪律检查及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配合学校党委、纪委做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协助党的工作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学校纪委领导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学校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章与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的情况,实施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依规履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监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3.开展作风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开展学校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拟定相应的制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
4.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协调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积极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
5.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和党风方面问题的反映、检举和控告;受理学校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存异的申诉,保护其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核、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和纪律审查,运用“四种形态”及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或改变对其的处分。坚持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立案审查情况,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7.负责开展年度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向学校纪委述责述廉有关工作;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严把干部选任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
8.对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纪检干部学习有关的党纪党规和业务政策法规,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9.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应党组织提出纪检建议。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精准发力放大监督功效。
10.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建设、案管数据管理及文件、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1.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12.完成学校党委、纪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处工作职责
监察处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部署。
2.维护宪法法律,推动开展廉洁从政及廉洁教育。
3.检查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决定、规章的情况。
4.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发书面监督建议,及时提醒整改。
6.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相应问责建议。
7.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一律移送地方监委进行调查处置。
8.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9.完成学校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干部十条行为规范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2、勤奋学习,提高素质。
3、爱岗敬业,务实创新。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5、遵纪守法,依法执纪。
6、维护团结,顾全大局。
7、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8、严格自律,清正廉洁。
9、勤俭节约,艰苦朴素。
10、谦虚谨慎,文明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