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填报2017年《年度考核表》和《情况报告表》及《承诺书》的通知
川职院 委纪〔2017〕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部门:
根据《四川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四川省深入开展贯彻中央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及《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就填报《处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核表》和《严肃财经纪律与清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工作要求如下:
1、按照《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开展自查,认真填报2017年《处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核表》(附件2)。填写自评部分并加盖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党、政负责人双签字。
2、2017年“小金库”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是自查自纠“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执行禁止乱发钱物相关规定精神及落实情况。
“小金库”专项自查自纠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25日,若有以前年度的遗留“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范围应扩展到以往年度。认真填报《严肃财经纪律与清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3)和签订《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零存在、零报告”的承诺书》(附件4)。
以上填报材料加盖部门印章,党、政负责人双签字。
3、报送时间:各总支、直属党支部、部门,将附件2、附件3、附件4按要求完成后,于2017年12月31日17:30前,报送纪委办公室(行政楼211室)签收。
联系人:胡玲
电话:0825-2290035
附件1:关于处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处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核表
附件3:严肃财经纪律与清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附件4: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零存在、零报告”的承诺书
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