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向纪委会述责述廉会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学院二级单位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学院纪委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川职院委〔2018〕)74号)和纪委《关于开展2018年学院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向学院纪委会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川职院委纪〔2018〕9号)要求,学院纪委定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8:30,在文渊楼410会议室召开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向纪委会述责述廉会,请全体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专职纪检干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代表、教职工代表届时参加。
一、参会人员名单:
1、纪委委员(6人):
张 勇 李成文 何 军 漆明龙 周翼翔 徐志军
2、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31人):
李成文 姜友维 张 亮 张 勇 杨 丁 郭登礼
漆明龙 廖策权 黄杰东 伍治平 李仁全 徐志军
江 涛 胡 云 徐 滔 徐友辉 赵 耀 杜春海
夏 鹂 张青山 陈国树 钟永发 何 军 杨立林
周翼翔 袁慧彬 杨开明 范 军 姚进昆 刘祖萍
林 刚
3、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代表、教职工代表(14人,另行通知)
4、专职纪检监察人员(3人):林 刚 胡 玲 张 高
二、作会议报告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10人):
李成文 姜友维 漆明龙 伍治平 徐志军
赵 耀 杜春海 杨立林 杨开明 姚进昆
备注:其他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书面报告。
三、述责述廉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签到,按座次表就座。
2、参加会议报告的同志,报告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其中,述责述廉报告8分钟,现场提问7分钟(2-3问题)。每一个阶段还剩余1分钟时,工作人员将作“最后一分钟”举牌示意。
3、会议报告结束后,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代表、教职工代表等根据述责述廉报告、现场提问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现场民主测评,以无记名形式填写《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表》,统一测评。
4、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若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纪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专此通知
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