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纪委监委第三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安排,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音频、“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一起学《条例》”普规普纪短视频。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5日——4月19日。
二、活动内容
(一)“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
1.作品以崇廉尚实、崇德向善为主题,可原创、可翻唱,演唱形式风格不限,独唱、合唱及其他表演唱等均可;
2.作品以现场演唱视频为载体,单个作品时长为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MOV,分辨率为1920*1080或以上,大小为1G以内,保证音质完好、画质清晰、制作精良;
3.参赛人员或队伍应有较高的音乐素养和表演能力,形象打扮符合歌曲内容;
4.参赛作品于4月10日前提交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后于4月15日前交校团委评审(联系人:张议文 邮箱:376878304@qq.com)。
(二)“一起学《条例》”普规普纪短视频
1.作品须围绕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一起学《条例》”普规普纪活动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2.短视频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格式要求为MP4,分辨率为1920*1080或以上;
3.需同时报送作品描述、创意说明等文字简介;
4.参赛作品于4月10日前提交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后于4月15日前交学校纪委办评审(联系人:谢文艳 邮箱:812555516@qq.com)。
(三)“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
1.作品内容主题鲜明、歌词生动、旋律优美,风格形式不限,忌生硬说教,做到“唱廉不见廉”,力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2.作品以录音小样为载体,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3/WAV,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8kHz,16位采样,保证音质完好清晰,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
3.投稿时须提交音频小样、歌谱、歌词电子档各1份;
4.参赛作品于4月10日前提交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后于4月15日前交艺术与传媒学院评审(联系人:黄丹霞 邮箱:178274820@qq.com)。
三、活动要求
1.“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及“一起学《条例》”普规普纪短视频创作活动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冒用、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2.所有参赛作品不能为其它同类赛事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及已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3.所有作品须备注创作人姓名、所在单位(具体到专业或班级)及联系方式;
4.所有作品的全部内容(含附件)均由提供它的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获奖作品著作权归四川省纪委监委所有,作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转让,作者享有署名权,四川省纪委监委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开发、修改等;
6.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纪委监委所有。
学校将汇总审核所有作品,报送省纪委监委评审。
纪委办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