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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学院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川职院委〔2013〕8号)
2013-03-29 01:29   学院党委

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学院发展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川职院委〔20138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工作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形成“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新局面,根据中央、省委、教育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现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调研,改进作风      

高度重视调研,充分认识调研的决策咨询作用,坚持和完善院领导分工联系部门制度。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分工联系系部的党政联席会议,指导分工联系部门的发展建设,加强与分工联系部门师生员工的沟通交流,切实解决部门在发展建设中的重大基本问题;建立院领导深入系部、班级、学生食堂、学生公寓调研制度,认真倾听师生意见与诉求,及时掌握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每位院领导每年就分管工作调研不少于2次,同时做好调研记录,形成简明调研报告。调研要扎实有效,突出重点,把握规律,提出意见建议,不走马观花,不搞形式主义。    

二、严密规程,提高效率      

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教育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办学治校,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系部党政联席会等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凡属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重要政策规定出台前,须深入调查研究,畅通意见渠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主要领导形成共识后提交学院相关会议研究审定。会议决策过程要严格坚持民主集体制,做到民主、透明,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凡越级越权违规决定事项,党委、行政有权否决或撤销其错误失当之决定并酌情处置,对积压、扣押下级部门反映重大基本问题达15天以上者,下级部门可以越级越权向党委或行政直接报告提请研究解决;对所送请示或报告一律实行签收制,受理部门或主管领导10天内不批复或反馈信息者,即视为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主管(主办)领导或受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对违背本规定者,学院党委、行政将酌情于年终考核中给予直至评优评奖晋职晋级一票否决的相应处置。    

三、精简文件,整改文风      

严格控制以学院名义下发红头文件的范围和数量。常规事务性工作一般不发纸质文件;加强对公文文体、格式、行文规则的审核,做到公文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词得当、文字精炼,防止文件过多,浪费人财物力影响效率;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一般报告或总结性公文不超过3000字,请示不超过1500字;加强信息化建设,开通运行OA系统,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和文件、简报的网络化传递,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严格规范院内各单位自办的信息类工作简报,未经学院党委宣传部批准的一律予以停办。    

四、改进会风,严肃会纪      

精简会议数量,实行重大会议报批制。除学院党政工作性会议、学习性、专题性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会以外,召开其他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和一线专家参加的全院性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2次,职能部门主办召开的全院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1次;召开校际间和全院性会议须提交书面方案经两办按职能审核后分别报书记、院长审批。    

各类会议要严格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参加;学院内部的会议,不介绍领导职务,一律不安排礼仪。    

严肃会场秩序和纪律。会议主办部门要严格会前签到、会议考勤制度并纳入考核。各参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准时开会,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或置于静音状态,不在会场接听电话,不交头接耳、自由出入,不迟到早退,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会议召开前要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统筹安排会议议程,切实提高会议实效,与会人员应积极主动发言,明确意见,不发言、不表态即视为同意。提倡开短会,全院性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一般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非特殊情况不得占用休息时间开会。    

提倡讲短话,院领导在全院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时间原则上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一般性会议控制在15分钟以内,礼节性致辞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左右,与会者发言必须直奔主题,观点明确,简明扼要。院领导不以领导身份参加非学院统一组织召开的学术报告会、论坛、庆典等活动,不致辞讲话。学院领导也一般不在教职工婚、寿宴会上致辞讲话。    

五、严密制度,严格考核      

坚持院领导联系院内高层次人才制度,每位院领导联系2名;坚持中层以上干部听课制度,教学、教辅管理岗位上的每位中层干部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管理岗位上的中层干部每人每期不少于1次;健全完善学院干部岗位管理责任制、会议考勤制、服务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示制、失职追究制、目标管理效能考核制、离任审计制等9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紧急、一般事项,3天内必须予以答复,规定期限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由此引发的问题由受理部门相应责任人承担。每一位干部都应当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健全、完善和重视电子邮箱、举报信箱、微博等信息媒介所反映出的师生利益诉求,完善利益诉求机制;对于师生关心和反映出的热点问题,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要通过网络、接访和下访等形式,及时实名作出答复和落实;严格执行各级干部请销假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会议及考察;坚持扶贫助困制度,各部门要经常性的做好对困难师生的经济帮扶与心理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形成扶贫助困的整体合力。      

六、严格标准程序,规范来访接待      

遵循热情周到、对口对等、务实节俭、有礼有节的接待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制定健全接待标准,从严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客主比例一般控制在11内,尽量减少院领导不必要的陪见、陪会、陪餐,确需学院接待的,按部门负责人报告——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等程序办理。学院层面的公务接待按党群、行政归口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确定参与人员,分别报主要领导审定并严格登记。各部门的公务接待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把控,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接待工作要以介绍宣传学院为主,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不组织专场文娱活动和旅游观光活动。    

七、优化宣传报道,提高质量效应      

改进院内媒体新闻报道。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校园网、院报等院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院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改革创新和典型新鲜经验,多宣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优秀典型事迹,要突出师生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严控常规性、事务性工作与活动的报道。院领导参加一般性工作调研和工作会议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篇幅一般不超过500字,不配领导特写照片。要严格严密重大和网上宣传报道的责任与审查把关制,努力提高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正效应。    

八、厉行勤俭节约,严密管控“三公”      

压缩“三公”经费。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做到开支有预算、无预算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总额,实行超支不补;严格出差批准程序、交通工具选择和补助标准的执行;严格按照上级对公务车辆的配置要求,严禁公务车辆超标配置;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的使用和运行费用。外出学习、开会或目标一致的公务活动要统一乘车,拼车出行,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切实推进公务车管理体制办法的改革;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提倡双面用纸和节约用电用水;严格控制维护、修缮项目;公务接待一般在学院餐厅或相应标准院外餐厅安排工作餐,不上高档烟酒,不安排文化娱乐健身活动,住宿一般安排在学院酒店或相应标准院外宾馆;确有必要开展的群团、工会活动,也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改变不良做法,并严格按预算控制活动经费,严禁发放或变相发放相应活动经费。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大型活动报批制,“三公经费报告、公示、发布制。    

降低会议成本。一般不得到院外召开工作会议,严禁到高档宾馆和风景区、旅游度假区开会,严禁以会议名义搞旅游、考察活动。一般工作性会议一律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和宴请等。    

规范出访活动。学院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出访计划报批制。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执行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派出任务时,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和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严禁各部门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因公出国(境)团的组成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不得故意拆分组团或组织“团外团”,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及子女出访,无论因公因私的学院组团都必须由组织者做出预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批。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学院管理工作,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不得使用学院行政事业经费。严格控制院外、省外学习考察,组团外出学习必须目的、目标明确,编制书面方案,严格控制参加部门和人员,每次出访、学习考察地点原则上不能超出两个省(市、区),时间不得超出7天,省外学习考察人数不得超过4人,省内最多不超过10人(含随行工作服务人员),除上级统一组织外,院领导出省出境学习考察出差的次数不得超出每年正职4次、副职3次,中层干部不得超出每年正职2次、副职1次,并对此按党政序列分别实行定期内部登记报告(通报)制。    

九、加强督查督办,逗硬考核惩处      

由学院纪委牵头,党办、院办、纪监审办和督察室等相关部门参与,形成学院大督查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督查督办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治,及时通报,并追究责任。实行违规违纪重大责任事故年度考核一票否决、降聘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以作风影响教风、引导学风、清正校风,促进学院的更好更快发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职能部门应据此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办法。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13   年3   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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