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委为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促进“三转”工作进一步落实,做到监督工作“踏石留印”,积极探索实施《监督提醒函》制度。
6月25日起,学院纪委对在近期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以及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来校调研督查,以及学院纪委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调研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对学院党委办公室、院办、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处、后产处、国资处等部门发出《监督提醒函》,并抄送各部门分管院领导,督促有关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监督提醒函》还要求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紧整改。并要求进一步梳理部门有关廉政风险防控点,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及有关制度,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